為了促進風電建設,中國原電力部就頒布了關于風力發電場建設和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電網應收購各地風電場發出的上網電力,風電上網電價按照還本付息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雖然后來隨著電力部門的演變和國家管理體制的改革,這一政策現已無從實施,但它的出臺為我國風力發電的起步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中國政府又頒布了“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尤其是風電的優惠政策,包括由銀行安排基建貸款、銀行貸款的項目給予的財政補貼、采用國產設備的風電項目給予的投資利潤率優惠等。此外,風力發電的增值稅率按照減半為征收,風力發電零部件和整機的進口關稅也暫時按照和征收。在國務院公布的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中,明確提出將制定發電排放的環保折價標準,形成激勵清潔電源發展的新機制,這就為風電等來自可再生能源的電力提供了公平競爭的機會,從而會大大促進風電等清潔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在電價改革方案中也特別提到,“風電、地熱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業暫不參與市場競爭,電量由電網企業按政府定價或招標價格優先購買,電力市場成熟時由政府規定供電企業售電量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量的比例,建立專門的競爭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場”。這些規定對于尚處于初期發展階段的我國風電產業成長將會起到重要的扶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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