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法蘭公稱壓力PN≥10.0MPa法蘭用鍛件; 公稱壓力PN>4.0MPa的鉻鉬鋼鍛件; 公稱壓力PN>1.6MPa且工作溫度≤-20攝氏度的鐵素體鋼鍛件。 高壓法蘭的級別及其技術要求應符合JB4726-4728的相應要求。 公稱壓力PN為0.25MP-1.0MPa的碳素鋼、奧氏體不銹鋼鍛件允許采用Ⅰ級鍛件。 除以下規定外,公稱壓力PN為1.6MPa-6.3MPa的鍛件應符合Ⅱ級或Ⅱ級以上鍛件級別的要求。 高壓法蘭一般采用鍛件或鍛軋工藝制成。當采用鋼板或型鋼制造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高壓法蘭應經超聲波探傷,無分層缺陷; 應沿鋼材軋制方向切割成條狀,經彎制對焊成圓環,并使鋼材的表面形成環的柱面。不得采用鋼板直接機加工成帶頸高壓法蘭;圓環的對接焊縫應采用全熔透焊縫;